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处罚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局就拟对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沈阳红药胶囊(批号)案
二、听证时间:年7月11日9时00分
三、听证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年7月10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听证设3名旁听人员,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局确认的前3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吕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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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