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考高职条件放宽
海都闽南讯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放宽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高职单招”院校报名条件。
原来规定报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在我省连续三年读高中、父母连续三年在我省缴交社保,此次条件放宽为: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我省中职校学习一年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入读我省“高职单招”院校,入学考试“一视同仁”,符合条件未报名的考生可从3日起补报名。
5月3日至6日,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站()上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办理补报名手续;5月7日至8日,考生可以在本人就读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本记者 何旌)相关新闻:福建高职单招首招外省务工人员子女 3日起可补报名
今年福建省在“高职单招”中,将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今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出通知,明确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单招”。凡有意向报考者,3日起可进行补报名。根据通知,3日至6日为预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办理补报名手续。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8日,考生可在本人就读地或暂住地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须在这两天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他补报名有关事项,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高招办要高度重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指定专人将补报名时间、办法、程序及规定通知本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做好考生补报名的指导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东南记者 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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