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的吃法很多。
元代王祯《农书》说:“匏之为用甚广,大者可煮作素羹,可和肉煮作荤羹,可蜜前煎作果,可削条作干……”又说:“瓠之为物也,累然而生,食之无穷,烹饪咸宜,最为佳蔬。”可见古人是把葫芦作为瓜果菜蔬食用的,而且吃法多种多样,既可以烧汤,又可以做菜,既能腌制,也能干晒。烧汤清香四飘,其味鲜美。
与其他瓜果不同的是,不论葫芦还是它的叶子,都要在嫩时食用,否则成熟后便失去了食用价值,因为葫芦叶过了柔嫩的叶期,已经变苦了。正所谓“八月中坚强不可食,故云苦叶”(陆玑《诗经》疏)。葫芦的果实当然也是如此。
古时的葫芦羹有荤、素之分。
素羹是这样做的:“下油水中煮极热,体横切,厚二分,沸而下,与盐豉、胡芹累奠之。”(《齐民要术》)以葫芦为主,盐豉胡芹为辅。葫芦可以素炒为菜,也可以做饺子,包子馅,但是不吃苦葫芦。荤羹该是加肉的,可惜我们不知道它的做法。
《齐民要术》上还载有一则煮制葫芦的方法,现录于后:“(煮也)瓜瓠法:冬瓜、越瓜、瓠用毛未脱者(毛脱即坚),汉瓜用极大饶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脔,广一寸,长三寸。偏宜猪肉,肥羊肉亦佳(芜、菁、葵、韭等皆得)。苏油宜大。用苋菜、细劈葱白(葱白欲得多于菜;无葱,薤白代之)、浑豉、白盐、椒末。特布菜于铜铛底,次肉(无肉以苏油代之),次瓜,次瓠,次葱白、盐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满为限。少下水(仅令相淹渍)。令熟。”这种煮法不但用料很多,而且工艺也很复杂,显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煮”,很可能就是葫芦荤羹的做法。
葫芦也可以蒸食。《卢氏杂说》云:“郑余庆清俭,有重德。一日,忽召亲朋官司数人会食,众皆惊。朝僚以故相望重,皆凌里诣之。至日高,余庆方出。闲话移时,诸人皆枵然。余庆呼左右曰:‘处分厨家烂蒸,去毛,莫拗折项。’诸人相顾,以为必蒸鹅鸭之类。逡巡舁台盘出,酱醋亦极香新。良久就餐,每人前下杰米饭一碗,蒸葫芦一枚。相国餐美,诸人强进而罢。”看来蒸葫芦的味道不甚理想,只是碍于“相国”的面子,客人们不得不勉强吃下去所谓“餐美”,不过是反话而已。
后来还有人为此事作了一首诗:“动指不须占染鼎,去毛切莫拗蒸壶”(岳柯)。蒸葫芦的具体做法不得而知,似应有其他佐料,不会光蒸葫芦。
《蒲松龄集·菜疏》:“葫芦加料上笼蒸”可以证明。据说这种蒸葫芦还有十分神奇的食疗作用。《山家清供》载:“要之长生之法,能清心戒欲,虽不服亦可矣。今法用瓠子二枚,去皮毛截作二寸方片,烂蒸以餐之,不可烦烧炼之功,但除一切烦恼思想,久而自然神清气爽。”
葫芦还可做成葫芦干收藏起来,留到冬日做成荤菜。制作葫芦干所用的葫芦,只能是趁其嫩时削成条片,晒干,若等其成熟就会发苦。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九载:“近岁节,市井皆印卖门神、钟、桃符……卖干茄瓠、马牙菜、胶牙饧之类,以备除夜之用。”“干茄瓠”就是茄干、葫芦干。既是除夕之用,看来身价还不低。
葫芦干是怎样做的呢?《农桑撮要》上有一则“葫芦茄干”作了介绍:“做葫芦茄干,茄切片,葫芦、瓠子削条,晒干收,依做干菜法。”直到清代仍是这种做法。葫芦虽算不上什么高级菜蔬,但经过晒制的葫芦干,却是有其独特的风味,备受欢迎的。
旧时不但乡下人爱吃,也受到达官贵人、公子小姐们的青睐。《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写平儿对刘姥姥说:“别说外话,咱们都自己,我才这么着。你放心收了罢;我还和你要东西呢。到年下,你只把你们晒的那个灰条菜和豇豆、扁豆、茄子干子、葫芦条儿,各种干菜带些来----我们这里上上下下都爱吃这个——就算了。别的一概不要,别罔费了心。”
你看,贾府的老少爷们吃够了山珍海味,也愿意用葫芦干换换口味呢。其实,葫芦干菜是中国人的传统食品。听说现在不止中国人爱吃,连“洋人”也想尝尝葫芦干的味道。如今山东省青州市专有葫芦干出口,远销国外。
另外葫芦又可作成蜜饯。《晋书·祖逖传》:“玄酒忘劳甘瓠脯,何以咏恩歌且舞。”其法可能与现在的果脯制作差不多。还可以做成葫芦酱油。《记事珠》载:“唐世风俗,贵重葫芦酱油、桃花醋。”虽然我们不知道其味道如何,但想来一定是不错的,否则便不会为古人所重。
古代甚至还有一种名为“金液浆”的葫芦饮料,其做法是:“冬至日,取葫芦盛葱根茎汁,埋于庭中。夏至发开,尽为水,以渍金、玉、银、石青各三分,自消曝乾如饴,可休粮;久服神仙,名曰金液浆。”(《千金月令》)若依此说,则这种古代饮料的营养价值是极高的。
葫芦不但为人所食,更是养猪的优质饲料,好几部古代文献都提到这一点。如《汜胜之书》就说:把葫芦剖开后从果肉中刮下来的“白肤”可以“养猪致肥”,留下的种子可以“作烛致明”。
至于葫芦食物的味道,古人们的感觉颇不相同。不少人云其“极美”(陆玑),“食之无穷”(王祯),“啖之俱胜冬瓜”(苏恭),赞不绝口;也有人正相反,感觉“瓠少味无韵,荤素俱不相宜”(《清异录》),“夏月食之,大约不及冬瓜也”(陶弘景),重口难调,各人的口味不同,所以评价有如此之差异。
既然作为古代的一种“大路菜”,为大家所食用,味道还是应该不错的;否则,人们也不会在其吃法上翻出那么多的花样。不过,它确实只能算是“庶人之菜”(《埤雅》)。
后来有人就把葫芦食品作为节俭的象征。《唐书》上有一段记载,大体也是这个意思:“尝述家训,以戒子孙曰:‘余旧府高公,先君兄弟三人,俱居清列,非速客不二羹,夕食卜瓠而已,皆保重名于世。’”(《柳传》)主人公用先辈以罗卜、葫芦为食的经历语重心长地教育下一代,要保持节俭的生活作风,以赢得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