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的质量,关系到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而决定中药材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中药材种子种苗的质量。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对于提高和稳定中药材的质量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但是目前,中药材种质退化、种子种苗质量较差等问题普遍存在,已经制约了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令人欣慰的是,在前不久中国中药协会举行的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委员会和甘草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处处长孙丽英宣布,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起草专家组成立,起草项目同时启动。会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明确表示,中药材种业是民族种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将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做好中药材种子管理,制定科学且符合发展规律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这意味着,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的规范化管理开始提上日程。
种子市场“散、乱、小”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璐琦介绍,目前我国500余种常用中药材中大约300余种已经实现了人工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和种类仍在不断扩大。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药材种植面积已达4000万亩,超过农作物总耕种面积的1.2%,较10年前增长了7倍左右,增速高于所有农作物。在横向比较上,耕作面积已经超过糖料、烟草、青储饲料等,预计药农人数超过百万人。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中药材种植业的增长速度将会越来越快。然而,与快速增长的中药材种植业相比,中药材种子种苗的规范和发展均严重滞后。据*璐琦介绍,他们对河北安国、安徽毫州、广西玉林、广东清平等几大药材市场调查发现,中药材种子经营依然处于非常原始落后的地摊儿模式。“在河北安国,中药材种子销售集中在种子一条街,并随采收季节,有集市和地摊儿交易;在安徽毫州,种子销售主要分散在药材市场的周边城镇,以集市模式交易,药材市场也分布着较少的店铺,同样存在季节性;在广西玉林,整个药市只有5家销售中药材种子的店铺,还有少量种子店铺分布在周边城镇。整体来看,中药材种子市场比较散、乱、小。”*璐琦说,在毫州药市,经营种子15年以上的店铺占到53%,销售品种在50种以下的占到60%。调查显示,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价格普遍下降,市场出现萧条景象。如安国市场上的白术种子,年春每斤价格为110元,到冬天只有20元;种苗也是如此。
流通环节无标准少监管
据了解,中药材种子的售后服务包括签订合同、保留种子、现场技术指导、派遣专家指导、保出苗率等内容。调查显示,在河北安国和安徽毫州,种子销售方与药农签订合同的比例都在60%以上;但安国能够做到保留种子样品的交易只有40%,毫州只有20%多;能够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的,毫州只有20%,能够派遣专家进行指导的也只有20%左右。这些数据说明,大多数中药材种子经销商卖出种子之后,没有向药农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在中药材种子流通过程中,没有质量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专门对中药材种子种苗进行监管。”*璐琦说,目前中药材种子有国家标准的不超过10%,有地方标准的也不过20%,市场上区分种子种苗质量优劣全凭经验,从外观、产地、干湿度、净度、发芽率、产量大小、纯度、饱满度、陈新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买到的种子能不能发芽全看运气。”*璐琦概括指出,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监管体系不严,药农利益无法保障;二是供需信息不畅,买卖两难;三是质量体系尚处空白,成败全凭运气;四是市场服务营养不良,药农嗷嗷待哺。
尽快建立种子质量管理体系
据了解,长期以来中药材一直被当作一般农作物进行种植,但与农作物的管理体系相比则远远落后。农作物种子有着一套完善的种子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种子质量管理体系、种子质量认证体系以及良种示范推广体系等,而中药材还处于药材与种子不分阶段,专门针对中药材种子种苗具体的管理办法还是空白。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至此,中药材种子才被纳入种子法管理的范畴。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种子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尽快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今年3月2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就中药材品种审定与登记等事宜进行了协商。会议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势在必行,要尽快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二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制定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由农业部和国家中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实施;三是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策法规监督司共同组建“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协调组;四是成立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起草专家组。
据了解,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基本都是新成立的中药协会种子种苗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作为专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璐琦对于如何进行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设置中药材种子质量管理机构。鉴于农作物种子管理已经有一套成熟的体系,中药材管理可以依托农业体系。
二是建立中药材种子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种子法为核心,包括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药材种质资源管理办法、主要中药材品种审定登记办法等,形成一个包括种子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建立中药材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其中包括国家中药材种子质检中心、省级中药材种子质检中心以及地区中药材种子动态监测站,加强对中药材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督。*璐琦认为,可以充分发挥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建立的28个省级中心65个监测站的作用,赋予其中药材种子检验职能。
四是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体系,包括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中药材新品种评价技术规范、中药材品种审定/登记标准操作规程、中药材种子生产技术规程、中药材DUS测试(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测试)指南等。
五是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体系,包括种苗繁育联盟、省级中心、动态监测站、种苗繁育基地、国药种业等。
六是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及示范推广体系。目前已在20个省建立28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七是进行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现已建立国家中药材种子库。
八是开展中药材品种选育、审定和登记。中药材品种选育工作目前还非常薄弱,应通过法律法规、*策和项目相结合,大力推进中药材品种选育工作,同时要建立品种登记机构、品种审定办法、登记委员会等一套体系。
九是加强中药材新品种保护,加大中药材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和发布,促进中药材新品种保护。建议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牵头(各省级中心参与),承担中药材新品种DUS测试指南的研制和开展中药材新品种DUS测试工作。
文/中国医药
报记者王泽议
图/刘勤利王金海摄
猜你喜欢
后GAP时代,中药材质量应当怎么把控?
从产地开始确认“身份”:中药材物流走向规范
从徒步、驴车到卫星、无人机:中药材种植业或迎巨变
GAP认证取消,中药材管理何去何从?
以上为《中国医药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自助获取转载授权